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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委原书记 邓为民严重违纪被“双开”

2017年03月28日14:34    来源:辽宁日报

3月24日,记者从锦州市纪委获悉,日前,锦州市凌河区委原书记邓为民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邓为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 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索要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吸食毒品等问题涉嫌犯罪。(记者 王坤)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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