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3日14:32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鸡西大学党委书记闫长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闫长青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钱款,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消费卡,违规参与亲属开办公司的经营活动并持有股份及以他人名义开办公司、投资入股他人在境外注册的公司,搞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其本人参与经营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行贿犯罪。
闫长青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闫长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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