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李华明
2016年09月22日14:0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的褒奖”,干部只有获得了群众的好口碑,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支持,才能够称得上为一名好干部。在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合格党员亦是如此。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干部也是最有发言权的。“做合格党员”,怎么做,从哪方面入手,在群众心中其实早有一把标尺,而且是一把公平的标尺,会客观公正地对党员进行评价。因此,将合格党员的“评价器”交到群众手中,群众满意,党员更也放心。因为群众是我们党员干部一切工作的核心,群众才是对你工作进行衡量的裁判,群众的眼睛才是对你评判的标尺。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脱离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要密切联系群众,时时刻刻为群众着想。
用好群众满意“评价器”,党员干部就要围绕塑造群众满意形象,坚持在保民生、解民困上做文章。培养和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心维护群众,心里装着群众,真情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和公仆情怀。围绕打造群众满意团队,坚持在抓班子、带队伍上做文章。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人民充分信任的、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坚强保垒;把党员打造成党性够强、作风够硬、群众基础够实的“先锋队伍”。要围绕营造群众满意环境,坚持在保稳定、促和谐上做文章。鼓励全体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上担重任、当先锋、展风采。
用好群众满意“评价器”,党员干部就要想真正地让群众满意,就得做得更好,做出一番业绩,树立一个好形象。要敢于担当、崇尚实干,清正廉明,始终秉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对党规党纪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面对公与私的抉择,应当先公后私,明确实现公众利益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基础;面对义与利的抉择,应当克服重利轻义的不良倾向,把道义置于功利之上,欲求利先求义;面对个人与组织的抉择,应当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坚持从大局上谋划、开展工作,不对个人得失斤斤计较;面对个人与群众的抉择,应当坚持党员服务群众,党员满足群众,而不是让群众为党员个人所用。
用好群众满意“评价器”,广大党员干部就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工作中求先进,同先进典型做比较、向先进典型学习。群众是最实在的人,一个党员干部好不好,不是写了多少文采飞扬的文章,也不是做了多少次热情洋溢的演讲,而是实实在在为他们办实事。“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众心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要将创业实干作为检验党员能力的考验,增强为党的事业担当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对人生碌碌无为的不耻感和危机意识。把为党的事业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持续下去,保持锐意进取的劲头,不因年龄的增长而停滞,不因工作的疲倦而懈怠,不因成绩的积累而自满,实现良好精神状态的“常态化”。
总之,让群众参与对合格党员的评价或者考核,是公平公正之举,也是对干部的一种激励。党员干部好不好,合格与否,能否让群众满意,群众评判结果说了算。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千万不能忽略了群众这把标尺,唯有做到问心无愧,尽力尽责,方能争取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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