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李华明
2016年08月29日10:4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提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的确,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一名合格党员,我们每位共产党员都应时刻不忘誓词,身体力行,做一名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共产党员。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将责任牢记于心,将党和人民放在首位,将一颗赤诚之心投入到党的事业发展中去。就要将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作为从政履职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坚持把严以用权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基,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真正树立良好的形象,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有合格样就是做到切实履职尽责,为民用权。“权即是责”,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成为为民造福的工具,也可能成为满足私欲的手段。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作为党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权力视为义务和责任,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把权力用在为发展尽责、为人民服务上来,做到为官敢为、为官有为。新常态下,“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
有合格样就是做到自觉接受监督,秉公用权。“权为公器”。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就是说,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手上掌握的权力是公权,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公权姓“公”,只能秉公而为、用权为民,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才能确保权力行使不走偏、不越轨、不出格。前车之辙,后车之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刻刻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守住人生的精神家园。
有合格样就是做到坚持依法执政,依法用权。“权有边界”。习总书记指出:“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法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党纪是块钢,谁碰谁受伤。法纪是用权的底线、红线、高压线,不可触碰超越;权力的行使,应受到程序、规矩、制度的约束,不能越界越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心中有法”“以身尊法”“行必守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权力周边要设立“警戒线”和“高压线”,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坚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让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让权力在安全线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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