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8日14:34 來源:遼寧日報
3月24日,記者從錦州市紀委獲悉,日前,錦州市凌河區委原書記鄧為民因嚴重違紀,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鄧為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隱瞞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 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搞錢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向企業索要財物。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違反生活紀律,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吸食毒品等問題涉嫌犯罪。(記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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