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3日16:47 來源:新華日報
省紀委昨日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鎮江、揚州、宿遷各1起。
鎮江國控集團經濟運行部原副主任田志堅違規私車公養問題。2014年10月至2016年3月,田志堅在擔任鎮江市誠信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將本人私家車相關費用共計1.395萬元在公司賬上報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全額退交相關費用。
揚州市江都區人社局就業管理處副主任趙從良(主持工作)、邵伯鎮勞動保障所所長徐懷榮違規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負擔吃喝費用問題。去年5月14日中午,趙從良利用職務便利,讓徐懷榮在邵伯鎮宴請自己同學及其客戶等一行13人,餐費及酒水共計花費6090元。此外,徐懷榮還存在將應由個人支付餐費在勞保所賬上報支問題。組織調查后,2人支付或退交相關費用,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宿遷市泗洪縣界集鎮公路站站長楊軍華違規收受節禮問題。去年2月,楊軍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某工程老板贈送一箱白酒,並答應在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黃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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