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3日14:32 來源:新華社
湖南株洲市紀委1日通報,經市紀委立案審查並報經株洲市委批准,決定對方小林、唐城魁等2名市管黨員領導干部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通報說,方小林利用其擔任炎陵縣財政局局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涉嫌違法犯罪。根據有關規定,給予方小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株洲縣原副縣級干部、原總工會主席、黨組副書記唐城魁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父母、妻兒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行賄、貪污,情節嚴重,涉嫌違法犯罪。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唐城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新華社長沙11月1日專電 記者陽建)
相關新聞
相關專題 |
· 兩學一做網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