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31日09:2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經哈爾濱市委批准,哈爾濱市紀委對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朱海在任市國資委副主任、主任、黨委書記期間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朱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審查期間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購物卡﹔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對個人重大事項故意隱瞞不報﹔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職工福利,到企業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利用職務之便低價買房﹔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私存私放公款、挪用專項資金﹔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其中,挪用專項資金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問題和利用職務之便低價買房涉嫌犯罪。
朱海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哈爾濱市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哈爾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按照相關程序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哈爾濱市紀委)
相關專題 |
· 兩學一做網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